圖書借閱制度
2019年06月20日
1、凡本校師生員工,憑本人借書證(一卡通),在規定的時間內均可到本館借閱圖書。
2、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借給他人,如因轉借,發生圖書丟失、損壞,應由領證人承擔責任。
3、師生到借閱室借書,須憑借書證換取代書板後方可入庫索書。讀者從書架上取書時,應插在取書的位置上,如不借該書,必須把書還原位,同時取出代書板,如確要借該書,亦將代書板取出。讀者選好圖書後,先將代書板換回借書證,再到工作臺前交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。
4、按規定時間借還圖書,教師每人限借4冊;學生每人限借3冊。圖書借期為一個月,到期後,可辦理一次續借手續。
5、為了加快圖書流通運轉,讀者應按時還書。如多次催還書,仍超期不還者,除追回所借圖書外,取消其借書資格。
6、讀者借書時應認真檢查所借圖書是否有汙損,圈畫,缺頁等情況,若發現問題立即交由工作人員處理後再行借閱。若還書時出現問題,責任自負。
7、為了避免圖書破損,學生在寒暑假前應在規定時間內還清所借圖書。
8、學生退學、轉學、畢業,應還清所借圖書。教師離開本校之前還清所借圖書。
9、借書證如不慎丟失,讀者應立即來館申請注銷。
10、讀者須愛護圖書,不得在圖書上汙損、撕剪、圈點、批注、和丟失,如有上述情況,將按“圖書賠償制度”中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。